家庭暴力(英文:Domestic violence)簡稱家暴,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行為,往往由於現實之親屬關係與利益的約束而出現一定程度的隱蔽性。
家庭暴力的侵害行為可包括了實際攻擊、傷害、虐待等直接實施暴力或在精神上威脅家庭成員。其涉及的成員可以指:配偶、前配偶、雙親、子女和繼親帶來的孩子、有血緣關係家人、同居伴侶、殘疾者與照顧者、情侶關係。
家庭暴力一般以暴力行為為主導,但也有以下這些種類的家庭暴力廣泛存在於家庭中。
經濟的虐待
- 不提供或嚴格限制合理遊玩和招待的費用。
- 不提供或嚴格限制生活費。
- 胡亂揮霍家庭財產或賭博欠下債務。
- 惡意破壞家庭財產。
- 過度把持家庭財產。
- 限制或妨礙配偶工作。
身體的虐待
- 逼令家人負擔過量家務。
- 拒絕進行家務使家人受損。
- 給家人提供不健康的飲食或者不提供飲食。
- 以物理上的暴力行為傷害家人身體。
社會性的虐待
- 不忠、出軌,或以此暗示或威脅伴侶。
- 監視或限制家人行動。
- 嚴格限制家人正常社交。
- 監視家人的隱私或個人資訊。
- 無故或過度的辱罵、斥責、抱怨、施展語言暴力。
- 蔑視家人,斥責其無能,比不上別人。
- 他人面前或者網際網路指責斥罵誣衊家人。
- 刻意無視忽略家人。
- 威脅離家出走。
- 威脅離婚,甚至威脅離婚剝奪伴侶財產。
- 暗示要自殺或自殘,或暗示要傷害或殺死伴侶、兒女、其他親人、朋友及/或寵物。
- 惡意欺騙家人。
性的虐待
- 強迫伴侶性交或相反在伴侶需索時拒絕。
- 性交時極其被動甚至拒絕情趣行為。
- 對伴侶的性器官和性能力的侮辱嘲笑。
- 以性交權來威脅伴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