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諮詢

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?

很多人無法離婚,通常都是因為對方不簽字、離婚協議無法達成共識、或怕得不到監護權。因此,合法徵信服務網能為您免費分析建議,讓你們能順利溝通達成共識。若免費諮尋效果有限,我們也能為您設計一個圈套,讓對方願意接受您的條件離婚,比如製造對方外遇的機會、增加對方離婚的意願,或是以對方外遇的證據作為籌碼等等。

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該怎麼寫呢?

法律並沒有規定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,但最重要的這幾點一定要寫清楚,共有夫妻財產分配、小孩監護權、小孩探視權、小孩扶養費,這些一定要具體詳細的說明清楚,就算是和平分手也一樣,否則將來很容易演變成要翻臉打官司。若真的等不下去,也可以先辦理離婚,在針對小孩的監護權等各項問題請法院來審酌判決。

離婚官司怎麼打

離婚官司最主要的三個重點「讓法官判准離婚、共有財產如何分配、小孩該怎麼辦,」首先要讓法官判准離婚,除了法定的離婚十大要件之外,還有其他重大無法維持婚姻的理由,而通常十大要件裡比較常見的只有外遇(要到上床的程度),以及嚴重的家暴才行。因此,除了抓姦跟家暴的直接證據之外,大多會需要一定的蒐證技巧及訴訟指導。

外遇離婚小心被騙

當配偶與第三者外遇通姦時,不論對方是否有離婚意願,最好都先掌握對方通姦的證據(注意!不是單純外遇證據),這樣才能在財產分配、精神賠償、子女監護權及扶養費上得到保障,否則如果只是離婚協議書簽一簽,對方將來是能輕易的賴帳反悔,將來告上法院也不太可能得到當初說好的財產分配、離婚賠償、甚至可能還會輸掉監護權。